救弱扶残公益项目基金
救弱扶残公益项目基金由黄埔区社会建设促进会作为发起人,联合区人民检察院、区人民法院、区残联共同成立。救弱扶残公益项目基金旨在配合党委政府做好公共服务,完善救弱扶残保障体系,进一步加强和改善区内困难群众的社会救助。
针对存在特殊困难但又不符合有关规定或司法救助条件,或经司法救助后仍存在困难的特殊人员、部分“于法无据、于情有理”的特殊人员、“因案致贫、因病致贫”的特殊人员、流浪乞讨人员等,根据实际情况给予资金帮扶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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