喜讯!
广州市黄埔区社会建设促进会获得2022~2024年度广州市市、区两级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。
公告链接:
通知公告-广州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广州市民政局 广州市社会组织管理局关于获得2022~2024年度广州市市、区两级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社会组织名单的公告 (gz.gov.cn)
什么是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?
↓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规定↓
简而言之,意味着社会组织的捐赠人、捐赠企业在捐赠后可以享受税收减免,这对慈善事业发展无疑是一个重大利好!
科普小课堂:
一、企业公益性捐赠支出如何计算扣除?
根据《企业所得税法》和《关于公益性捐赠支出企业所得税税前结转扣除有关政策的通知》(财税〔2018〕15号)规定,企业通过取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基金会的捐赠支出,在年度利润总额12%以内的部分,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;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%的部分,准予结转以后三年内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。
举例:甲企业 2019年的年度利润总额为100万元,甲企业向具有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慈善组织捐赠10万元 (在年度利润总额 12%以内),则甲企业计算当年的应纳税所得额时,可以扣除该 10 万元;如果甲企业向具有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慈善组织捐赠 15万元 (超过年度利润总额 12%),则甲企业当年可以扣除 12 万元,剩下的3万元在之后的三年内按照以上规定进行扣除。
二、自然人公益性捐赠支出如何计算扣除?
根据《个人所得税法》和《财政部、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益慈善事业捐赠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》(财政部、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99号)规定,个人将其所得对教育、扶贫、济困等公益慈善事业进行捐赠,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30%的部分,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。国务院规定对公益慈善事业捐赠实行全额税前扣除的,从其规定。